国脉文化(600640)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审议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1] - 2023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新规则,原《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3]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 - 八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6][7]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8]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书面通知[10]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11]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遵循四条原则[1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其他方式[1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通过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4]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需明确提案再次审议应满足的条件[2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视频、电话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需全程录音[26] - 董事会秘书应安排记录会议,记录包含多项内容[26]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纪要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