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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603093)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南华期货南华期货(SH:603093)2025-06-27 09: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与解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0] - 出现特定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11][12]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审核改聘提案时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2] - 了解事务所主动终止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3] - 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16]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规事务所,损失由负责人承担[16] - 对严重违规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6] - 存在严重行为的事务所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16]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16]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