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9] 召集与通知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4]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决议实施 - 公司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3]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上交所可对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及衍生品种予以停牌[35]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6]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8] - 本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9]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南华期货(603093)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