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3] - 须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有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八种情形[13][14]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14]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5]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担保额度与数据判断 - 公司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6]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70%,以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16] 担保原则与合同要求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5] - 公司对外担保须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6] - 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债权人、债务人等条款[19] 担保变更与反担保 - 担保期间主合同条款变更,需重新报批并审查,经同意后原合同作废[20] - 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须与担保数额对应[20] 担保后续处理 - 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担保合同及资料,监控处理后续事宜[2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公司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22] - 担保人为两人以上按比例担责,公司拒绝超份额担保[22]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须向债务人追偿[22]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担保信息须在规定网站和媒体披露[2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3] 责任承担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5]
海辰药业(300584)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