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 - 五类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4]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评估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 担保事项 - 七类担保事项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会审议[8] - 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特别决议[42]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10] 财务资助 - 三类财务资助事项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经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2个月内召开[11]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18]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1] 会议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22] 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23] 会议变更 - 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确需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6]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3] 投票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8]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2] - 提案(十)、(十一)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47]
海辰药业(3005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