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0012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人员增补与撤换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董事会六十日内增补[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3]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8][10] - 督导审计部每季度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工作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0] - 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16] - 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履职情况[1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1] - 委托他人出席需会前提交授权委托书[22]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通讯表决[26]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等列席,非委员无表决权[27]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8] - 决议经签字生效,不得擅自修改[26]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