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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大中矿业大中矿业(SZ:001203)2025-06-26 12:31

人员变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日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辞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离职管理 - 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13] - 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5]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5] 追责与制度 - 未履行承诺致损,可追偿离职前3年内奖金等[18] - 离职人员可在十五日内对追责决定申请复核[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