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易航天(87164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通易航天通易航天(BJ:871642)2025-06-26 12:17

制度制定 - 2025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再由股东会决定[6]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1] 选聘方式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0] 资料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15] 评价监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1] - 评价时重点关注质量管理政策与程序[11] 其他规定 - 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4] - 有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 制度未规定或抵触时以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为准[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