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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00252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浙江众成浙江众成(SZ:002522)2025-06-26 12: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候选人[7]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8]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7]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19]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4] - 专门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20] - 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公司应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5]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6]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 细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解释权归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