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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00277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修订)
真视通真视通(SZ:002771)2025-06-26 11:17

公司定义 - 公司下属企业指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2] 股东规定 - 控股股东和5%以上股份股东获悉重大信息需通告公司[3]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6] 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涵盖《证券法》规定重大事件等多种情况[6] - 重大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事项[8]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9] - 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包含董事会审议事项等内容[10] - 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等[11] 信息报告 - 重大信息实施实时报告制度[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有明确程序[16] - 报告义务人应在拟提交重大事项审议等时报告[17] - 报告义务人需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进展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7] 信息保密 - 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信息披露前不得泄漏信息等[18] 管理要求 - 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和子公司进行信息收集等工作[18] - 公司追究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的责任人[18] - 证券事务部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用于责任人考核[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20]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为准[20]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