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18,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43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公司持有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7]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6] 会议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0]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1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8]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39] 人员任职与职责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5]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5]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需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等职责[32] 章程修订 -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修订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7]
亚世光电(00295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