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胜(0022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制度通过 - 2025年6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1] 选聘流程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聘期一年可续聘[7] 费用与人员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满足要求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变更规则 - 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除外[14] - 事务所主动终止应了解原因并按规定改聘[14] - 更换应在被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报告中[16] - 若事务所严重违规,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6]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