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胜(00225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提名委员会制度通过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档案与制度执行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2]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