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股5%以上等情形的法人或组织[3]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董事及高管等自然人[3]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资产、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6][7] 审议决策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其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0] 金额决策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3] - 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关联人担保执行,相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3] 其他规定 - 不得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15]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以出资额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5]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 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金额提交审议[15]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并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审议[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17] - 协议未确定具体价格需披露实际与市场价格及差异原因[17] - 与关联人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及披露[17]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ST智胜(00225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