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智胜(00225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川大智胜川大智胜(SZ:002253)2025-06-26 10:46

制度规定 - 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2] 公司规范 - 公司应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人员、资产等分开,机构、业务独立[4][5]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5] - 公司不得向关联方违规担保[12]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等工作第一责任人[8] - 总经理是直接主管责任人,财务总监是具体监管负责人[8]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和实施,资金审批和支付严格执行规定[6][8] - 关联交易须签有真实交易背景合同,明确结算期限[8] 资金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并汇报[9] - 发生资金占用,控股股东等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10]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应披露年度和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11] 违规处罚 - 董事、高管协助、纵容关联方侵占资产,对责任人警告、解聘或追究刑责[13]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13][14]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