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0020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06月)
制度通过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5年6月2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任职要求 - 最近36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3] - 须经深交所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并获合格证书[4] 解聘与辞职 - 任职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6] - 因客观原因辞职原则上提前3个月提出[7] 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8] 职责与保障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0] - 公司支持配合,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12][13] 义务与责任 - 对公司负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谋私利[16] - 委托职责需董事会同意,违法担责[16] 离任要求 - 离任前接受审计委员会审查[18] - 监督下移交档案,签订保密协议[18]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0] - 抵触时按最新规定执行,自审议通过生效[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