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主体与原则 - 关联法人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法人等,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自然人等[4]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正等原则[7] 关联交易事项与定价 - 关联交易涉及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9]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按协议价定价[12] 关联交易审批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 30 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 3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 0.5%的交易由总经理决定并审批[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5%的交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的除外,且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关联理财与日常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可合理预计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额度使用期限不超 12 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需按规定及时披露和履行审议程序[20] 关联交易表决与披露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4][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部分股东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参加表决[26][27]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供支持文件并按格式要求编制公告[29] 子公司关联交易与豁免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 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公司与关联方达成特定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30] 办法执行与生效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海鸥住工(002084)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0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