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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杭州柯林杭州柯林(SH:688611)2025-06-25 12:16

关联交易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为关联人[5] 董事会审议规则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8][14] 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聘请中介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董事长授权 -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下关联交易[11] 担保与资助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3] 股东会审议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关联方申报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申报关联方变更,证券部更新名单[17] 交易审查措施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及对方情况,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评估[18]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8] 违规处理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8] - 违规资金往来及占用,一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20] - 违规未履行审批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一个月内上报情况[20][21] 制度生效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