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柯林杭州柯林(SH:688611)2025-06-25 12: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审议批准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5] - 审议多项担保相关事项,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6][7] 股东会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1]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确需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参会与主持 - 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迟到,现场参会登记终止前出席可参加表决,之后出席不得参加表决但可列席会议[28]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有其他主持方式[28] 表决权与选举 - 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3]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34] - 按得票当选的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35] - 三轮选举未达应选人数,原董事会15内重推候选人[35] 表决与决议 - 表决票保存期限为十年[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0] 决议执行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41]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43] 授权与记录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部分事项,授权需遵循相关原则[4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多项内容[45] - 会议记录相关人员应签名,保存期限为10年[46] 公告与修改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相关文件,经上交所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4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9] - 国家法规、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修改本规则[51][52] - 修改后的议事规则需经股东会批准生效[53]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