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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智造(3004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航天智造航天智造(SZ:300446)2025-06-24 11: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召开请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通知相关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说明理由并公告[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投票相关 - 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说明[1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特定情况除外)实行累积投票制[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5] - 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废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