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1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4,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2,973,077元,股份总数为882,973,077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6][15] 股东出资 - 2006年6月,建宁水务集团以实物及相关财产作价出资356,000,000元[15] - 上海神亚于2006年6月和2008年8月分两期现金出资共54,000,000元[15] 股份相关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复制会计账簿等[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问题,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40][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须2/3以上通过[61][62] 党委相关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五至九人,最多不超过十一人[69] - 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一般担任党委副书记[6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73]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是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82]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111]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2]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不同阶段有不同占比要求[114]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2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9]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