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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华如科技华如科技(SZ:301302)2025-06-24 09:01

重大信息报告情形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出现规定情形需报告[5] - 签署特定金额日常经营合同需报告[9] - 与关联方特定交易金额需报告[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需报告[11] - 诉讼仲裁涉及特定金额需报告[11]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变化需报告[12] - 董高任职期间买卖股份及变动需报告[12] - 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需报告[12] 重大信息报告要求 - 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应预报信息[15] - 进展变化应及时报告[15] - 报告人员知悉后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7] 重大信息处理流程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17] - 未达标准可汇报,达标准及时披露[17]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实行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质量[18]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各部门等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备案[19] 信息保密与培训 - 董高人员未公开前应保密[19]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沟通培训[19] 责任追究与制度说明 - 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违规担责[19]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办理[2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