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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华如科技华如科技(SZ:301302)2025-06-24 09: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7]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6]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6]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8] 股东会召集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持股10%以上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11][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11][1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股东表决权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股东会主持相关 -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2]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2]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22]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5]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特定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累积投票制相关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26] - 董事获选最低票数应不低于全部选票数除以候选董事人数的平均数[27] 关联交易审议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表决,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会议记录与决议公告相关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说明出席股东等情况[35]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6] 公司实施与回购相关 - 公司在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3]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相关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3]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5]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与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时以相关文件为准[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