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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3008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大宏立大宏立(SZ:300865)2025-06-23 12:2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停止履职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24]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分事项需经审议[20] 董事会相关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全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2][23]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8]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独立董事异议处理 - 两名及以上对会议材料有异议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9]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30] 费用与保险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40]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1] 津贴与异议披露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42]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