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30086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4]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离职手续 - 董事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 董事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义务与限制 - 董事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二年内有效[9] - 董事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至秘密公开[9] - 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总数25%[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