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修订)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8] - 涉及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上且超500万元[8] - 涉及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8] - 涉及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未披露[11]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或对股东等提供的担保未披露[12]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公司业绩快报、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12] 处理与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会计政策等变更或更正应披露原因、影响及调整前后财务数据[12] - 年度报告工作中有关人员涉嫌违法,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2] -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收集追究责任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抄报审计委员会[23] - 董事会对重大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事项作专门决议[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2]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4] 处罚原则 - 情节恶劣等情况应从重或加重处理[21]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况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21] - 对责任人作出处罚前应听取其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