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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6006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龙头股份龙头股份(SH:600630)2025-06-23 10:3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7][8]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0]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则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13]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一名董事接受委托不超两名,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17]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2] - 除特殊情况,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24] - 公司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其过半数通过[26] 会议其他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7] - 利润分配等决议先依草案,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决议[2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29]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30] - 会议可全程录音[31] - 秘书安排记录,包含多项内容[32]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38] - 决议公告披露前,与会人员保密[3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