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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000632)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木集团三木集团(SZ:000632)2025-06-20 14: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551.957万元[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00元[4] - 发起人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认购18,000,000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6%[4] 章程修改 - 拟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总裁”改为“总经理”[2] - 将“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监事会”及“监事”[2] -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土地整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项目[3]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3]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对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提起诉讼[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1] - 年度股东大会将于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召开15日前通知[1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4] 投资与担保 - 董事会应审议单笔对外投资超2亿元人民币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的重大投资项目[9]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0] 人员相关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9]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21] 其他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总价较账面净值溢价达20%及以上需提供网络投票平台[15] - 拟以超过募集资金金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提供网络投票平台[15] - 公司章程修正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