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5年5月以2024年末415,718,94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540,434,622股[3] - 公司注册资本由415,718,940元增加至540,434,622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从415,718,940股增至540,434,622股[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均修改为“股东会”[5] - 《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职工”权益相关内容[5] - 《公司章程》第八条明确董事长辞任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 《公司章程》新增第九条,明确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5] - 《公司章程》第十二条修改股东可起诉对象,删除监事[5] -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删除“其他”[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6] - 公司收购股份后属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 - 若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无实质影响可不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形下,股东可直接诉讼[8] 股东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出通知[1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1] - 董事会应在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10][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1] 董事相关 - 原章程规定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修订后为1%以上[1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4] - 修订后董事辞任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6]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及未尽事宜追责追偿措施[17]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需赔偿[17] - 修订后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7] 其他规定 - 公司决定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捐赠或赞助事项[18]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2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25]
中兴商业(00071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