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601390)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通知10日前送达全体董事[3]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4] - 临时会议无特殊情况提前10日或至少5日送达通知[5] 董事会会议出席要求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且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董事每年出席会议次数不少于总数的四分之三[7]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也未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7] 董事会会议通知内容 - 书面通知应含时间地点、期限、事由及议题等[7] 董事会会议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表决[1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两名以上外部董事有分歧,事项暂缓上会[12]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13] 董事会会议决议要求 - 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4]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相应比例同意[14] - 关联议题决议需无关联董事相应比例同意[16] 董事会会议后续处理 - 非现场会议结束2日内形成纪要和决议[18] - 董事对记录和决议有意见2日内送交秘书[19]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19]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永久[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