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核准首次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230.199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230.19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东相关 - 公司发起人项洪伟持股62,370,000股,比例77%[13] - 公司发起人许端平持股4,050,000股,比例5%[14] - 公司发起人无锡市吉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835,000股,比例3.5%[14] - 公司发起人无锡市潇湘投资合伙企业持股405,000股,比例0.5%[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2]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二名独立董事[7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9] 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8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8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8]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10]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3] - 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8]
洪汇新材(002802) - 公司章程(20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