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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06)
洪汇新材洪汇新材(SZ:002802)2025-06-20 10: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必需工作经验[7]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具职称需五年以上专业岗位全职经验[3]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10]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部分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聘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8] - 保证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及时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十年[28][29] - 承担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29]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的股东[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