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603798) -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1]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0]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4] 资金使用与协议管理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报告备案并公告[6][7] - 协议提前终止,2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账户与公告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2]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2][14] - 补流到期归还资金,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16]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1]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2] 项目变更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变更募投用于收购控股股东资产,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