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6] 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三人[6]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计划和报告等[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3] 计划与报告时间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0]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内部控制审查重点 - 内部控制审查重点包括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等事项相关制度[13] 重要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 募集资金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重大事件与资金检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进行检查[19] 评估意见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0][23]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其形成决议[23][24]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至少每两年要求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一次[24] 非无保留结论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3][24] 报告披露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5] 激励与考核机制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7] 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7]
康普顿(603798) -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