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603798) -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提名与任期 - 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8] - 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等[9]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等[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1] 审计相关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15]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16] - 例会需提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16] 信息披露 - 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包括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0]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0]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20]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0] - 按规定披露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