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300083)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结构 - 深圳创世纪等多家子公司由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100%[11] - 创智激光、广东华赛由公司间接持股51%[11] - 广州霏鸿由公司间接持股50.82%[11] - 公司间接持股赫勒江苏75%等多家公司不同比例股权[12]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尚需获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14] - 发行股票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16] - 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军,未超过35名[19] - 发行价格为5.4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19] - 夏军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19] 合规情况 - 发行人4项实用新型专利涉诉,但非核心专利,不构成发行实质性法律障碍[36] - 发行人子公司苏州台群存在一项税务违规处罚,但不构成重大税收违规[47] - 发行人子公司深圳创世纪存在一宗未了结的重大诉讼[52] 其他情况 -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28] - 发行人已对关联交易充分披露,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32][33]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34] -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无同业竞争[35] - 发行人报告期内增资扩股等行为履行必要法律程序[39][40] - 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内容符合规定,制定及修改合法有效[41][42] -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有明确方向,前次使用符合规定[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