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30074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40%以上等7种交易情况[7] - 董事会审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交易情况[10] - 未达上述权限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11] 投资实施与管理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3] - 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实施并提投资建议[13] -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后续管理部门,投融资部负责前期工作[13] - 短期投资由投融资部预选机会、编制计划后实施[15] - 长期投资由投融资部评估论证后按权限审批实施[20] - 投融资部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项目实行季报制[2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5]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6]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与实施权限相同[27] 人员派驻与财务核算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董事等人员[29]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31]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审计[33] - 子公司每月报财务报表,重大事项及时报告[33][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