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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3011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科环保中科环保(SZ:301175)2025-06-19 12:0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3][6] - 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2]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公司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董事可出席发表意见[13][1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6][18]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20]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2]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