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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30157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美信科技美信科技(SZ:301577)2025-06-19 11:3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是关联人[7][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超300万元,经程序审议披露[14] - 股东会决定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并披露报告[1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经审议提交股东会[14]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5] 交易计算与豁免 - 关联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金额,已履行义务不再纳入累计[15][16]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股票等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7]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16] 交易协议与定价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政策,主要条款变化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0]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可参照相关原则执行,特定项可用定价方法[21][22] - 无法按原则方法定价需披露原则方法并说明公允性[23]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5]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及章程规定,不一致以章程为准[25][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