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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凤凰上海凤凰(SH:600679)2025-06-19 10:46

投资规模与计划 - 重大投资项目指单项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4] - 非主业年度投资规模原则上不超年度投资总规模5%[12] - 单项投资额5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12] 投资计划编制与调整 - 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每年12月10日前编制下年度投资计划,次年1月底前上报备案[11] - 所属子公司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审议后10个工作日内报投资与资产管理部[13] - 投资与资产管理部收到调整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决策机构审议[13] - 集团调整本部年度投资计划,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13] 投资审批 - 所有股权投资、100万元及以上资产投资和金融投资,由投资与资产管理部报集团决策机构审批[15] - 1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审批[15] 投资执行与报告 - 子公司7月上旬前提交年度投资计划年中执行情况,7月底前报正式报告[21] - 投资项目单项投资亏损超300万元或亏损额达账面投资额30%以上需报告[28] - 投资主体12月底前提交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次年2月底前报投资分析报告[30] 信息收集 - 每年4月30日前更新被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台账[32] - 纳入集团合并报表的被投资企业每半年收集财务和经营信息并调研[32] - 集团参股企业每年收集财务和经营信息并调研[32] 投资处理 - 集团及子公司投资项目批准后一年内未实施,未办手续原批复失效[35] - 项目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等情况应收回投资[35] - 投资项目悖于战略、连续亏损等情况可转让投资[36] 其他规定 - 投资过程中未按程序决策等行为应责令改正,严重的追究责任[38] - 集团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 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投资项目涉及国资监管规定时应履行相关程序[40] - 本制度与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40] - 本制度由集团投资与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40] - 本制度自集团决策机构批准通过后生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0] - 2023年印发的投资管理制度废止[40] - 本制度调整需经集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