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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3010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久盛电气久盛电气(SZ:301082)2025-06-19 08:0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等,含持股5%以上股东[2] 重大信息范围 - 涵盖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交易、股东股权变动等[3][4] 报告规则 - 24小时内向董秘报告重大信息[7] - 实时报告,确保信息及时真实[10] - 外披需经董办审查,未披露信息保密[10] 责任追究 - 瞒报等致信息问题将追责[11] 制度执行 - 按法律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