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 光云科技前身为杭州光云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8月29日注册成立,2016年4月18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6000万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6000万元[8] - 2020年4月27日,公司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代码为688365[9] 激励计划情况 - 2025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12][13] - 激励对象共计47人,约占公司2024年底员工总数1926人的2.44%[20]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2582.4684万股的0.35%[28] - 首次授予120.0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8%,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28] - 预留30.0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28] - 董事王祎获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67%,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9] - 副总经理廖艺恒获授限制性股票5.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3%,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1%[29]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剑获授限制性股票5.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3%,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1%[29] - 2021年未归属64.8257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的150.00万股,合计214.8257万股权益,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0%[3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32]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40%,第二个归属期占30%,第三个归属期占30%[36]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完成,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之后授予完成,第一个归属期占50%,第二个归属期占50%[37] - 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公司后续可在协议中约定相关条款[39]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不低于每股6.91元[41] 激励计划流程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首次授予并公告,否则需披露未完成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33] - 实施激励计划尚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60] - 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审议本次激励计划[61] - 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61] -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2] - 股东大会审议时,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63]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66] - 《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68] - 公司为实施激励计划已履行现阶段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认为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情形[69] - 关联董事王祎在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70]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72] - 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72]
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