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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优优绿能优优绿能(SZ:301590)2025-06-18 11: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0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4200万元,股份总数42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7][17] 股权结构 - 柏建国和邓礼宽持股8107800股,持股比例27.03%[16] - 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624800股,持股比例15.41%[16] - ABB E - mobility AG持股2340000股,持股比例7.80%[16] - 深圳南山阿斯特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18182股,持股比例4.73%[16] - 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40000股,持股比例2.80%[16] - 共青城追远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79221股,持股比例2.60%[16] - 上海中电投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00000股,持股比例2.00%[16] 股份交易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5%以上股份股东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2]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4]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4]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董事与监事相关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6] - 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76]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4] 交易审批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低于10%由总经理审批[9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由董事会审批,反之由总经理审批[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0] - 公司每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以续聘[16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7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