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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30014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盈康生命盈康生命(SZ:300143)2025-06-18 09:48

制度制定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6月制定[1] 报告范围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报告[7]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报告[9]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9] 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等[3] - 有向董事会和董秘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3] 信息处理 - 董秘负责重大信息对外发布[3] - 重大信息实时报告[11] - 知悉信息及时报告,必要时提供书面材料[11] 流程步骤 - 知悉信息报告董事会和董秘并提交材料[12] - 董秘评估审核起草文件提交审批[12] - 董秘将文件提交深交所审核并披露[12] 其他要求 - 特定时点报告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12] - 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12] - 不得泄密和内幕交易[13] - 高管敦促信息工作[13] - 证券部建立报告档案用于考核[13]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