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83214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利尔达利尔达(BJ:832149)2025-06-16 16:00

董事规则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8]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8]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应2个月内补选[8] 董事长与会议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14]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7]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21]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决议一人一票,可多种方式表决[26] - 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需重选,拒不选或离场视为弃权[27] - 特定情形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会议和决议有通过要求[28] - 不能履职或失资格董事无表决权[28]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31] - 不同决议矛盾以时间后形成的为准[32] 其他 - 2025年6月1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待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32]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汇报情况[34] - 董事会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责任[35]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