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物产金轮(002722) - 独立董事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物产金轮物产金轮(SZ:002722)2025-06-18 09: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董事会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补选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1]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会议通知与资料 - 按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1]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述职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审议事项要求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履职协助与保障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1]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3] 风险降低与制度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管理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