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0027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需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 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移交手续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7] 保密及股份转让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至秘密公开,其他忠实义务持续半年[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9]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