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00272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2] -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执行事务董事[4]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滥用权利或法人独立地位造成损失应担责[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和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1名[2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8]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8] 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4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公司因章程规定事由或股东会决议解散,需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44]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