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财务审计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利润分配与股本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 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股权激励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3]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3] - 已说明绩效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和合理性[3] 限制性股票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相关意见与表决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且无损股东利益[4] - 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显示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4]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 - 公司保证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5] - 文档日期为2025年6月17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