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等 5 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披露[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 6 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实施[7][8] - 对外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8] 投资流程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听取意见,考虑关键指标,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1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投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相关工作[1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投资评审小组,编制对外投资项目分析报告提交初审[12] 实施与管理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明确出资相关内容,方案变更需重新审议[12] -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对外投资项目,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12] - 涉及证券投资执行严格保管制度,至少 2 人共同控制,人员分离制约[13]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项目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按月取得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15] 制度相关 - 制度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17]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修改[17]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17]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18]